希荻微(688173)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3月)
希荻微希荻微(SH:688173)2026-03-11 19: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首次发行4,001万股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100.7547万元[8] - 发起设立时发行股份3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6] - 已发行股份数为41100.754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东信息 - 戴祖渝持股93,790,457股,比例26.0529%[16] - 唐娅持股58,864,836股,比例16.3513%[17]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43,434,781股,比例12.0652%[17] 股份相关规定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减资,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2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六种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3]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0] - 独立董事需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3]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6]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40]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15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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