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味食品(603317) - 公司章程(2026年4月)
天味食品天味食品(SH:603317)2026-03-11 21:01

公司上市与股本结构 - 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获批首次发行413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2077113元[9] - 发起人邓文认购股份9340万股,持股比例80.34%[17]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公司董事会收回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董事会未在30日内执行的,股东有权起诉[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起诉[4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6]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6种情形下,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3][84]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12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4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4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69]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3] - 公司分立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有协议除外)[19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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