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002611) - 上海锐敏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东方精工东方精工(SZ:002611)2026-03-11 23:16

交易协议签署 - 上市公司、境外出售方与交易对方于2025年11月28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10] 审查完成情况 - 意大利外商投资审查于2026年1月30日完成[11] - 西班牙外商投资审查于2026年2月26日完成[14] - 波兰反垄断审查于2026年2月4日完成[15] - 2025年12月1日买方取得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相关审批[20] - 2026年1月19日取得摩洛哥竞争委员会批准书面决定[21] - 2026年1月22日完成美国反垄断审查[21] - 2026年1月26日取得沙特阿拉伯竞争总局不反对书面决定[21] - 2026年1月30日取得意大利协调小组主席书面文件[21] - 2026年2月4日取得波兰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办公室主席批准书面决定[21] - 2026年2月26日取得西班牙贸易政策与经济安全局局长确认文件[21] 账户情况 - 截至出具意见书日,佛斯伯亚洲和狄伦拿亚洲交易托管银行账户已开立完毕[19] - 截至出具意见书日,上市公司资本项目结算账户已开立待激活[19] 审批与备案 - 佛斯伯意大利100%股权交易对价支付不涉及特别外汇管理审批或备案程序[16] - Foresight US支付佛斯伯亚洲及狄伦拿亚洲100%股权交易对价不涉及特别外汇管理审批或备案程序[17] - 境内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无需额外审批或备案,交割后报送投资信息[23] - 上市公司无需就佛斯伯意大利100%股权转让向国家发改委办理变更手续[23] 后续事项 -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向广东省商务厅报告并取得境外投资注销确认函[24] - 本次交易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中国法律项下监管程序交割后办理[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