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300429)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制定[3] - 非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50%[6] - 独立董事薪酬为固定工作津贴,按月发放[7] 薪酬相关规定 - 董事履职费用据实报销,不计入薪酬[7] - 盈利转亏或亏损扩大,绩效薪酬未降需披露原因[7] - 财务造假需重新考核绩效薪酬并追回超额部分[7] - 董事违规造成损失,减少或追回绩效薪酬[8] 其他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