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信息(300730) -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科创信息科创信息(SZ:300730)2026-03-12 16:15

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适用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报告[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报告[11]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应报告[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涉案金额累计达上述标准应报告[11] 关注事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13]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的30%属重大风险[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形应报告公司[15] 报告流程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知悉重大事项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通知董事会秘书[17]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应及时分析判断并报告[17] - 报告义务人应报告已披露重大事项进展情况[17] 制度规定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0] - 公司证券部和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20]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0] - 重大信息瞒报等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2]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4] - 制度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等冲突时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报董事会审议通过[24]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修改时亦同[24] - 公司原《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自本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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