烨星集团(01941) - 联交所对燁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41)及两名现任董事的纪律行...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香 港 聯合 交易 所有 限公 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紀律行動聲明 聯交所對燁星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941)及兩名現任董事的 紀律行動 制裁及指令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 譴責: (1) 燁星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該公司); (2) 該公司執行董事兼主席吳國卿女士(吳女士);及 (3) 該公司執行董事趙偉豪先生(趙先生)。 於 2020 年 3 月 13 日上市前不久,該公司與母集團(北京合潤)在 2020 年 2 月 25 日訂 立主服務協議。趙先生及其母親分別擁有北京合潤 99%及 1%股權。該協議規定,該公司 將與北京合潤集團旗下多個實體分別訂立服務協議,由該公司提供服務,其中包括物業管 理服務及物業開發商相關服務。由此,以下協議隨之訂立。 (1) 獨家代理協議及可退還按金 於 2020 年 5 月及 12 月,附屬公司 A 與北京合潤㇐家附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