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6年3月修订)
绿城水务绿城水务(SH:601368)2026-03-12 17:45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制定工作细则[2] - 特定事项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会议讨论,部分需过半数同意[5] 会议组织与召开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8]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9]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召开[8] 表决与意见 - 表决一人一票,举手表决或书面投票[8] -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分歧详细记录披露[9]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10年[10] 旧细则废止 - 原《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废止[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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