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5]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建立重大事项沟通机制[6] 沟通渠道建设 - 设立专门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专人负责并保畅通[6]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公益网络设施开展活动[6][7] 股东会与说明会安排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会前可与投资者沟通[9]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出席[9] - 年报披露后及时举行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提问[10] 档案与信息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11] - 定期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1] - 违规泄露未公开信息应立即发布正式公告[13] 调研管理 - 接待调研应妥善开展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 与调研方直接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4] - 就调研形成书面记录,可录音录像[15] 工作负责与配合 -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1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事务,有关部门应配合[17][18] 其他规定 - 公司及人员活动中不得违规[19]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工作[19]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原制度废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