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武纪(6882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方案决定与批准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6] 薪酬总额决定 - 公司可按营业收入目标及效益状况决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薪酬总额[8] 薪酬结构与发放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11] - 担任具体职务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15] - 一定比例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16] -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16] 其他规定 - 部分人员不参与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13]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13] - 公司有权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