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30077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帝尔激光帝尔激光(SZ:300776)2026-03-12 20:46

担保原则与范围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实行统一管理[2][3] - 公司可对满足特定条件或经董事会/股东会同意的单位提供担保[6][11] 担保申请与限制 - 申请担保单位需提供企业基本资料、财务指标等资料[6][7] - 被担保人存在主体资格不合法等情形时公司不得为其担保[7][8] 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8]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9]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0] - 董事与担保事项有关联关系时不得行使表决权,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额度管理与关联担保 - 公司可为控股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且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合同与手续 - 对外担保或接受反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且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12] - 担保合同应明确被担保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12] - 对外担保或接受反担保需办理法律手续,接受反担保要及时登记[13] 管理与风险应对 - 财务部是担保事项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收集被担保人信息等[14] - 若被担保人经营恶化等,责任人应报告董事会,董事会采取措施降低损失[15] - 被担保人未还款等情况,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16]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16] 信息披露 - 需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特定情形要及时披露[18] - 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董事会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并追究责任[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