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商行(601825)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每年工作不少于20个工作日[5] - 主任委员、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检查公司风险及合规状况,提议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8]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出聘请或更换建议等[9]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和实施[10] - 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财务报告真实性提意见[11] - 评价内部控制,形成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监督指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3]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临时会议2名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17] - 定期会议通知提前5日发出,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出,紧急情况不受限[17] - 会议应由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8] - 会议记录和纪要由秘书组保存,期限至少10年[20] 其他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31] - 可要求公司自查等,必要时聘请第三方,费用公司承担[14] - 行使《公司法》中监事会多项职权[14] -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会议等职责[17]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资源支持,审计部牵头,部门配合[22] - 组织成员参加培训获取专业知识[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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