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600561) - 江西长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
独立董事会议审议规则 - 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事项才可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前应经专门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5] 独立董事会议召开规则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7] - 会议原则上应提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7]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7]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7] 其他规则 - 会议记录应保存至少10年[9] - 公司应为会议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9]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9]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的述职报告应包含专门会议工作情况[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