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6032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修订)
大参林大参林(SH:603233)2026-03-13 19:01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4]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会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11]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2]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会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5]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5] 会议举行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15] 决议通过 - 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撤换[17] 回避表决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提案审议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文件和议案按规定归档[21][25]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27]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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