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锡(00042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缺额需在30日内补足[4] 会议规则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日通知,特殊情况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不受此限[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薪酬方案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8]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批[9] 委员会职责 - 办公室负责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11] - 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管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价[11]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废止[16]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