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锡(000426) -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股份转让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4]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股份变动报告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6] - 公司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深交所网站在线填报股份变动信息,次日展示[6]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7] - 特定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2] 监督管理 - 公司将特定人员行为作为预防监督重点,做好利好前买及利空前卖双向规范[9]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违规向监管报告[11] - 公司董事会追究违规买卖股票责任,违规收益收归公司,可罚款、免职、要求赔偿[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相关制度废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