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40]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40]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9][40] - 半年度业绩预告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发布[11] - 年度业绩预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发布[11]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7] - 发生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13]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等十八类[15] - 公司变更名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16] - 涉及收购等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7]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0] - 通过委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配合披露[21]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失职将被追究责任[42]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5] - 重大信息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董秘办起草公告文稿,审核后披露[26] 信息保密与豁免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需签订保密协议,防止内幕交易[34] - 公司董事等人员辞职或任期届满后,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为止[34]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可因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豁免或暂缓披露信息[36] 其他 - 公司董秘办保管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为10年[38]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39]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6]
飞亚达(00002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