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2,367,469元[9] - 公司发起人王栋、余峰等6人,合计认购3000万股,其中净资产出资2383.0万股,货币出资617.00万股,出资时间为2005/01/19[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22,367,469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9]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61][6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6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6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6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1]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2]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普通决议由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10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109] - 临时董事会需提前五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通知方式及时限限制[10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0]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11] - 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0%的对外投资等权限[106] - 董事会拥有金额在300万元 - 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的关联交易审批权[106]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7] 审计与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126]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7]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3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130] 财务与分红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4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49]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3000万元[152] - 公司资产负债率超70%等三种情况可不进行现金分红[152] - 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持续盈利时,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5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5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54] - 公司以每三年为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161] 其他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73][17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3]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或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84]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或公示系统公告,分立前债务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有约定除外)[186] - 公司减资应在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或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8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1] - 公司因特定事由解散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1] - 公司因特定事由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190]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92]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92] - 清算组清理财产、编制报表后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193] - 公司财产按顺序清偿后剩余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93]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194]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96] - 有三种情形公司将修改章程,决议修改事项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198,199] - 董事会依股东会决议和主管机关审批意见修改章程[200] - 章程修改事项属法定披露信息的按规定公告[201]
大禹节水(300021) - 公司章程(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