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 ON GROUP(01222) - 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宏安集团宏安集团(HK:01222)2026-03-16 18: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3] 会议相关 -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可按需更频繁召开[5]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8] - 全体成员书面签署的决议与会议通过的决议效力相同[8] 职责权限 - 获董事会授权可邀请人员、索取资料及获取资源[9] - 主要职责包括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建议[9] - 需物色合适董事人选并提名[12] - 要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12] 违规处理 - 若临时不合规,董事会需即时公告、尽快补救[12] - 董事会须在三个月内重新符合规定并披露进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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