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 - 2026年3月12日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治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5]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10]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相关处罚的不得任职[11] - 会计专业人士提名应符合至少三个条件之一[1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10]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履职中关注重大事项可提请专门委员会审议[24]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3] 独立董事选举与罢免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股东会选举决定[1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 不符合规定停止履职等情况应60日内补选[15][16]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9]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披露异议意见[21] 公司义务 - 指定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7]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28] - 及时发会议通知,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28] - 相关人员应配合,否则可报告[29] - 给予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披露[30] 其他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出现特定情形应报告[2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办公室制定解释[32]
通领科技(92018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