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30039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天孚通信天孚通信(SZ:300394)2026-03-16 19:01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设立三名委员,其中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公司董 事长担任。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战略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并使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