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30039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天孚通信天孚通信(SZ:300394)2026-03-16 19:01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优化董事会规模和构成,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应获供给充足资源以履 行其职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 择并提出建议。 公司应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上公开其职权范围,解释提名委员 会的角色及董事会转授予其的权力。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至少三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 独立董事担任。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二 分之一,且提名委员会中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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