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30039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的身 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方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信用证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 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及《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公司的关联单位提供的担保视同对外担 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