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30039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天孚通信天孚通信(SZ:300394)2026-03-16 19:01

董事和高管职责规范 - 董事和高管应遵守多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在授权范围内履职[2] - 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个人利益,未经报告和决议不得谋取公司商业机会、自营同类业务[3] - 应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区分公私支出,交易需报告审议[4] - 应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做好保密,不得内幕交易[5] - 发现公司相关方违法违规应要求纠正并报告[5] - 获悉控股股东等特定情形应报告并督促信息披露[6] 董事决策与履职 - 董事应在获取资料基础上审慎决策,关注决策程序[10]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11]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报告[11] - 审议定期报告时,应关注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波动情况及原因等[17] - 发现公司经营活动重大问题或其他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未采取有效措施时,应向证券交易所和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19] - 董事会拟作出涉嫌违规决议,董事反对但董事会仍坚持时,应向证券交易所和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19] - 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方能生效,未生效前拟辞职董事应继续履职[20] - 应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内部制度建设,及时报告公司经营问题[20] - 发现公司或董事、高管涉嫌违法违规,应要求纠正并向董事会报告,必要时向监管机构报告[20] 董事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为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等提供财务资助时,需关注其他股东是否按出资比例提供且条件同等,是否损害公司利益[15] - 审议重大交易事项,应了解交易原因,评估对公司财务和长远发展影响,关注关联交易实质[13]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应判断必要性、意图和影响,关注定价政策和依据,遵守关联董事回避制度[13] - 审议重大投资事项,应分析项目可行性和前景,关注与主营业务相关性、资金来源和投资风险[13] 董事长职责 - 应推动公司制度制订完善,确保董事会工作依法开展[21] - 不得从事超越职权范围的行为,遇重大事项应审慎决策[21] - 应督促董事会决议执行,执行情况与决议不一致或有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召集审议[21]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履行职责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最大利益[24] - 执行决议时出现特定情形应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25] - 公司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等出现重大变化,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提请信息披露[25] - 应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并依法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5] 董事会秘书职责 - 应督促公司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6] 规范生效时间 - 本规范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