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30039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天孚通信天孚通信(SZ:300394)2026-03-16 19:01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完善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 及《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 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与深交所合称"证券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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