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300394)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天孚通信天孚通信(SZ:300394)2026-03-16 19:01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 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 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其他董 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 1 名独立董事应长居于香港。所有独立董事必须具备 《香港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 3 人且不得少于公司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其中至少 1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具备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定适当的 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或适当的专业资格。 1 第四条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第一条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 事会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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