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600237) - 铜峰电子-公司章程(2026年3月审议稿)
铜峰电子铜峰电子(SH:600237)2026-03-16 21: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4月29日获批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3048.9755万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3048.9755万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持股比例限制[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与股权管理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高管违规致损请求起诉[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项重大事项[38][39][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3][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有一名职工代表担任董事[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5] 交易与财务相关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1]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不同金额的关联交易有不同审批流程[84][8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108] - 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有明确规定[111][112] 其他规定 - 公司设立党委,党组织活动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6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会决定聘用和解聘[119] - 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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