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无人机(688297) - 中无人机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无人机中无人机(SH:688297)2026-03-16 22:00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人, 分别为陈炼成、陈亮、赵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独立 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 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对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ií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陈炼成、陈亮、赵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曾 强 s 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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