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管理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后一个月内签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声明事项重大变化(持股情况除外)五个交易日内更新报备[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需书面说明并披露[13]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13]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12]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13] 董事职责 - 公司向新任董事提供参加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培训机会[13] - 董事审议授权事项要审慎判断并持续监督[13] - 董事审议重大交易事项要了解原因并评估影响[14] - 董事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要关注是否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14] - 董事审议重大投资等事项要关注可行性和风险[15][19] - 审议担保事项需了解被担保方情况并审慎判断[15][17] - 审议会计政策等变更议案要关注对定期报告会计数据的影响[16] - 审议对外财务资助议案要关注合规性和偿还能力[17] - 审议出售核心资产事项应关注是否损害股东权益[17] - 审议委托理财事项需关注审批权和风险控制[17] - 审议证券投资等事项要关注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18] - 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要关注合理性和可行性[19] - 审议定期报告应关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数据波动原因[20] 其他规定 - 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时辞职报告生效条件[24] - 董事长遇重大影响事项应审慎决策,必要时提交董事会集体决策[26] - 独立董事应独立公正履职,出现影响独立性情形应申明回避或辞职[27] - 未经授权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董事会行事[28]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最大利益,不得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29] - 公司出现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形,总裁等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9] 其他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应督促公司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30] -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相关事项负直接责任,应监控资金等情况并及时报告[30] 规范实施 - 本规范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022年8月23日颁布的相关规范同时废止[32][33] - 本规范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本规范为公司治理制度[32]
深康佳A(000016)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6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