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60035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潘林)
董事会提名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潘林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人要求 - 被提名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2] - 被提名人不得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3]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刑事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