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流程 -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15] - 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15] -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16] -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16] - 2025年7月1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17] - 2025年9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17] - 2026年3月9日,公司及主承销商向20名获配对象发送《缴款通知书》[19] 发行结果 - 截至2026年3月11日,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收到认购资金754,899,999.30元[19] - 截至2026年3月12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93,543,990股,发行价格8.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54,899,999.30元,扣除发行费用11,868,768.3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43,031,230.92元[20] - 本次发行对象确定20名,获配股数共93,543,990股,获配金额754,899,999.30元[24][25] 发行相关信息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26年3月4日,发行价格8.07元/股,与发行底价比率110.85%[26] - 本次发行数量未超最高发行数量,超《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70%[27] -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限售期6个月[24][25][3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31] 获配公司情况 -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320000万元人民币,获配3,717,472股[32] -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650000万元人民币,获配3,717,472股[33]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获配3,097,893股[33][3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配股数15,743,494股,获配金额127,049,996.58元[24] -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获配2850061股[35] - 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82000万元人民币,获配4956629股[35] - 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3 - 03 - 20,注册资本12300万元人民币,获配2850061股[37] - 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获配2850061股[38] - UBS AG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获配2850061股[40] - 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成立于2023 - 10 - 10,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获配2850061股[40]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获配6493184股[41] -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465万元人民币,获配3221809股[42]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60万元,获配5576208股,限售期6个月[44]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0万元,获配1954162股,限售期6个月[44]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获配13628252股,限售期6个月[47] -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获配5043370股,限售期6个月[47]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获配2850061股,限售期6个月[48] 发行合规情况 -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关联方,无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参与认购情形[49][50] - 不存在发行人及其相关方对发行对象保底保收益承诺及提供财务资助等损害公司利益情形[49][50] -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50] -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截至报告签署日无新增关联交易安排[51] - 发行对象承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代持或使用关联方资金等损害公司利益情形[52][53] - 中汇人寿等公司以保险或养老金产品参与认购,无需办理私募登记备案手续[54] - 华富瑞兴等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无需履行私募相关登记备案程序[55][56] - UBS AG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履行私募相关登记备案程序[56] - 生命保险等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已完成登记备案[56] - 杭州东方嘉富等合伙企业属于私募基金,已完成备案并提供证明文件[57] - 于振寰为个人投资者,无需履行私募相关登记备案程序[57] 发行影响 - 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248,018,112股,占比53.19%[72] - 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277,232,458股,占比49.52%[74] - 发行前吕强持股176,327,685股,占比37.82%;发行后持股占比降至31.50%[72][73] - 发行新增93,543,99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76] -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77] - 发行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后用于“哈尔斯未来智创”建设项目(一期)[78] - 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不变,不会对业务产生重大影响[79] - 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75] - 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80] -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81]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业务、管理关系无重大变化,不增加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无重大变化[82]
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