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603007) -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花王股份花王股份(SH:603007)2026-03-17 18:47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按照中国境内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法律意见书涉及的相关材料和问题进行了必 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如下保证: 1、其已向本所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 本材料、复印材料、说明承诺函或证明; 2、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无任何隐瞒、 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 关政府部门、本次交易有关各方或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交易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提 交审核,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上市公司在其为本次交易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按照监管要求引用 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其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