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集团(30097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万辰集团万辰集团(SZ:300972)2026-03-17 19: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依法、及时地归集重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负有 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 代表报告的制度;责任人应当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控股子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或公司,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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