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688535) - 华海诚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华海诚科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以下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 及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董事会或 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