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创通桥(02190)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歸創通橋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 1. 成員 2. 秘書 – 1 – 1.1 審計委員會成員至少三名,為不在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非執行 董事。當中過半數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最少一名具備合適專 業資格或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1.2 審計委員會之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審計委 員會主席負責召集和主持審計委員會會議。 1.3 審計委員會成員的任職期限與董事會董事任期一致,成員任期屆滿, 連選可以連任。成員任期屆滿前,如有成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或 出現其他情形導致其無法繼續擔任董事職務的或應當具有獨立非執 行董事身份的成員不再具備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香港聯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或《公司章程》 所規定的獨立性,則自動失去成員資格,應由董事會根據本工作細則 的規定補足成員人數。 2.1 審計委員會之秘書由公司秘書擔任。 2.2 審計委員會可不時委任其他任何具備合適資格及經驗之人士為審計 委員會之秘書。 3. 會議 – 2 – 3.1 審計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定期會議。兩名及以上成員提議,或者 主席認為有必要時,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