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能源物流(00351)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有一位不同性别的董事[6] 会议相关规定 - 法定人数须为两名提委成员[8] - 每年最少举行一次委员会会议[12] - 议案须经出席提委成员多数票通过[12] - 经全体提委成员签署的书面决议案有效[12] 职责内容 - 至少每年一次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出变动建议[9] - 定期或按要求检讨及重新评估职权范围及有效性[11] 信息公开 - 在港交所及公司网站公开职权范围[13] 其他 - 委员会主席或提委成员(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并回应股东提问[14] - 本职权范围于2026年3月更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