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301296) -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3月修订)
新巨丰新巨丰(SZ:301296)2026-03-18 1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63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42377万元,已发行股份42377万股[7][18] - 整体变更设立时股份总数357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17] 股东信息 - 北京京巨丰能源控制设备有限公司持股26.544690%[17]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8.000000%[17] - 青岛海丝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持股12.250170%[17] - 西藏诚融信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10.000000%[17]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19]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开发行股份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利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诉讼[29] - 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决议无效或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特定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职工董事1人[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0日书面通知[10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104] 利润分配 - 公司提取10%税后利润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3] - 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累计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5%[138] - 最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3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52][15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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