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得科技(920180) - 公司章程
爱得科技爱得科技(BJ:920180)2026-03-18 18: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为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2月10日在北交所上市[9][149]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8,123,046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18,123,046股[9][15] - 发起人黄美玉、陆强、李逸飞持股比例分别为50%、40%、10%[1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9]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3] -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董事高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2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30]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重大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2]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6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2] - 非独立董事任期每届三年,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7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8]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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