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钢(600117) -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3月制定)
子公司定义 - 制度适用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子公司[3] 人员管理 - 公司选派人员应于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7] - 子公司应参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制度并备案[8] 经营管理 - 子公司经营活动要遵守法规,按公司规划制定经营目标[10][11] 投资交易 - 子公司投资事项应遵循《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12] - 子公司交易事项需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12] 担保管理 -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12] -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应按规定申办并履行债务人职责[17] 财务管理 - 子公司应遵守公司统一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政策[15]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和内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16] - 子公司财务报表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审计[16] 经营报告 - 子公司经营情况报告应反映生产、经营及管理状况,总经理需签字负责[17] 资金往来 - 子公司应控制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非经营性占用[17] 借款审批 - 子公司对外借款需考虑利息承受和偿债能力,履行审批程序[17] 审计管理 - 子公司需接受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内外部审计[19] - 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应做好准备并配合,执行审计报告和建议书[20] 信息报告 - 子公司应按要求向公司报告重大信息,相关当事人负有保密义务[22] - 子公司应在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会议决议等资料[22] 激励考核 - 子公司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26] - 子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奖惩[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