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合科技(0198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广合科技广合科技(HK:01989)2026-03-19 07:48

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5]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6]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方案[7] 薪酬方案实施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0]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0] 考核程序 - 对董事、高管考核程序包括述职、绩效评价等并报董事会[14] 会议要求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主任委员主持[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用通讯表决[17] 会议其他规定 - 讨论成员议题当事人回避,可要求人员到会述职或接受质询[18] - 决定事项报送董事会审议,会议记录按要求处理[18] - 决议书面报董事会,出席及列席人员保密[19]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起生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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