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发展(603162)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海通发展海通发展(SH:603162)2026-03-19 17:46

薪酬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董高人员年度薪酬情况[4] 薪酬制定与决策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高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6]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7] 薪酬构成 - 董高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10]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以固定津贴形式领取报酬[12] 薪酬确定依据 -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及行业水平确定,绩效薪酬与年度经营业绩挂钩[13] 薪酬发放与扣除 - 董高人员薪酬及津贴为税前金额,按规定扣除相关款项后发放[15] 离任薪酬计算 - 董高人员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发放[16] 薪酬追回 -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对财务报告追溯重述时,应追回董高人员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17] - 董高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追回已支付部分[17] 薪酬体系调整 - 公司董高人员薪酬体系应为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经营状况调整[19] 薪酬标准调整 - 董事薪酬标准调整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调整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9] - 薪酬调整参考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20] 个别薪酬调整 - 岗位变动可进行个别薪酬调整[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提出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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