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常州星宇 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马培林先生、 韩践女士、李翔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马培林先生、韩践女士、李翔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 事马培林先生、韩践女士、李翔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