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002046) -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国机精工国机精工(SZ:002046)2026-03-19 18:46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组 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 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 1 — 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档案管理等相关工 作。 公司战略管理部门、投资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业务支撑部门,负责 委员会议事范围内议案的材料准备、决议落实等事项。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 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机 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