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半导(688380)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晓科)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晓科)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 。 作为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 ,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 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