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002080)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中材科技中材科技(SZ:002080)2026-03-19 19:17

信息披露责任与权限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日常工作[3] - 董事长、总裁(经授权)、董事(经授权)、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有权以公司名义对外披露信息[3] 信息披露原则与范围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5] - 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不得用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义务[7] 信息披露文本与渠道 - 信息披露文件及备查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中外文文本歧义时以中文为准[7] - 公告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披露,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江苏证监局[8]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原因消除等情形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9] 信息沟通与保密 - 与单位和个人沟通时不得透露未披露重大信息[9] - 董事等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61]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5] 重大事项披露要求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需立即披露[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立即披露[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立即披露[21] 上市相关披露 - 公司申请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应在上市前五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文件[26] - 公司配售股份上市流通,应在上市流通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流通提示性公告[27] - 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应在上市流通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提示性公告[12] 财务报告相关披露 - 若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报送定期报告时需提交相关专项说明等文件[18] - 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需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5] - 公司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较原预约日期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15] 交易相关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关联交易与诉讼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4]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4] -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36] - 涉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确认不成立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需及时披露[3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全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七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9]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预告[40] - 公司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40] - 公司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40] - 上市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报告期净利润等方向不一致,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41] 其他披露要求 - 股票交易被认定为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异常波动公告[44] - 公司定期报告应在董事会召开前10天送达董事审核[4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等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49]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股东会表决时应允许其陈述意见,披露时说明更换原因和其陈述意见[48] - 公司在新闻媒体登载涉及重大决策和经济数据的宣传性信息文稿须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49] 相关人员责任与义务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56]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并承担责任[57] - 子公司总经理需向公司总裁报告子公司情况并承担责任[57] -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要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防止泄漏[58]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需监督内部控制制度并向委员会报告[58] 违规处理与档案管理 - 信息披露相关负责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60] - 公司证券部负责建立信息披露档案管理系统并指派专人管理[61] 保密工作与机构设置 - 董事长、总裁是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61] - 筹划阶段重大事件需采取保密措施,失控应公告进展[61] - 信息难保密或已泄露等情况应立即披露相关信息[61] -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62] 股东咨询信息 - 股东咨询电话为010 - 88437909,传真为010 - 88437712,电子邮箱为sinoma@sinomatech.com[63]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与相关法规冲突时按法规执行[64] - 制度所称“第一时间”指事项发生当日,“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6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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