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30039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天华新能天华新能(SZ:300390)2026-03-19 19: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 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并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 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 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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