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300390) - 规范与关联(连)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天华新能天华新能(SZ:300390)2026-03-19 19:17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连)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关联(连)方",与现行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以及《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所界定的关连人士 具有相同含义。本规则所指关联(连)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 联人/关连人士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以及 《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所界定的关连交易。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单一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连)方之 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关联(连)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关联(连)方不得利用其关联(连)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 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二章 与公司关联(连)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六条 公司关联(连)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 司资金。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公司关联(连) 方使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