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门(605155)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国春)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 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发表相关意见,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 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未在公司及关联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 任何职务,未向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未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我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意见,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