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300842) - 帝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无锡帝科电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相匹配; (二)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水平与考核、奖惩机制挂钩; (三)薪酬结构合理,绩效薪酬占比符合监管要求; (四)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或计划;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