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 - 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需事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5]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百万元人民币,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人民币,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交易期限与披露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9]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人民币,应及时披露[10] 组织架构 - 套期保值小组由总经理负责,是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13] - 财务部是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核算部门,负责制定会计政策等[14] - 风险控制小组负责保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合法性,规避法律风险[14] - 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实际运作情况[15] 交易原则 - 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目的是防范和规避汇率、利率等风险,不鼓励投机交易,不得使用募集资金[18] - 子公司应合理控制期货及衍生品交易规模,交易须与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规划相匹配,且以法人自有账户进行[19] - 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预测总额,业务存续期需与进出口业务实际执行期匹配[20] - 按批准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额度进行交易,严格控制交易资金规模,不影响正常经营[20] 风险管理 - 应对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相关的多种风险及时评估并采取防范措施[20] - 套期保值小组要关注衍生品市场信息,设定止损限额,执行止损规定,提交风险分析报告[21] 保密与会计政策 - 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交易相关信息[21] -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会计政策按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执行[21]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2][24]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3]
宏桥控股(002379) - 宏桥控股: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