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300294)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
博雅生物博雅生物(SZ:300294)2026-03-20 18:4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职工董事1人[4] 董事会审批权限 - 审批金额大于3000万元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交易事项[8] - 审批金额大于2000万元的研发项目立项与实施[8] - 审批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资产处置事项[8] - 审批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单项资产减值或200万元以上的单项资产核销[9] - 审批年度预算内金额大于50万元和预算外大于30万元的慈善公益或同一单项对外捐赠项目[9] - 审批交易金额大于300万元的与关联法人的交易事项(除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9] - 审批交易金额大于30万元的与关联自然人的交易事项(除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9] 董事会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13]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15]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会议[16]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临时会议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9]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22]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做选择或多选视为弃权[25] - 定期会议、应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要求召开的会议不得采取传真表决方式[26] - 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28]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8]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要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9] 会议记录与档案 - 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的会议可全程录音[30]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应含日期地点等内容,出席人员需签名[30] - 董事会秘书可视需要制作会议纪要和单独决议记录[31]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不签字不说明视为同意[31]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通报执行情况[31]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31][32]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负责解释,原规则废止[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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